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并不会阻碍夜枭的脚步。他来这自然不是来找乐子,他的目的不在于那些人,而是在阴暗处躲藏的蛆虫。
人们在酒吧前来来往往,街上游荡的暗娼四处寻找顾客,一旦两人相互看上眼,街道上就又会亮起一盏闪耀的霓虹灯,丝毫没有因最近频出的人口失踪案而人心惶惶。
夜枭曾以托马斯?韦恩的身份潜入都此地,如果判断没错,这起失踪案的大部分人就是在这失去了下落。
管家阿福还建议应先去调查那些势力庞大的黑帮,因为就算抓住了犯人,还会有其他人干这些勾当,死去的人也只是流浪汉。但托马斯拒绝了这个提案。
既然在哥谭,就没有不去管的道理。他不能放过任何一个漏洞,如果不趁着肿瘤还弱小之时直接铲除,那么在日后就会成为更大的威胁。
本?杰克逊,此人是本案的重大嫌疑人。
他是个惯犯,原无眼帮的二把手。这个黑帮是靠着拐卖、走私等勾当起家的。直到后来惹到了另一个势力更庞大的黑帮,于是,无眼帮就这样消失在了哥谭市的某个夜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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