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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人接过,黄帮工又伸手拍了拍谢昭的肩膀,“以后有啥好货,都往我这里送!只要是你送来的,价格都好谈!”
谢昭又和他聊了几句,之后和谢友振谢诚走出了国营饭店。
一走出大门,谢诚就忍不住问道:“刚才为啥不让我说?咱们家里的秤称出来明明是一百七十八斤!咋到他这里就白白少了三斤?”
“还有,野猪不是咱们收来的吗?咋说是帮人卖?”
谢诚噼里啪啦问了一堆。
谢昭跟着一乐。
“当然是为了挣更多的钱啊!”
谢昭道。
挣更多的钱?
谢诚一脸不解,谢友振也有些懵。
不是。
怎么算都是亏了呀!
“他靠着关系在后厨干了这么多年,又收起野味,你想想,咱们县城的国营饭店,真的吃得下这么多野味吗?”
谢昭慢慢解释,“他肯定是往省城里送,或者是自己拿来卖了,也就是说,这生意是他自己的,而不是国营饭店的。”
实际上,谢昭这是典型的放小利,博大利。
做生意,都想贪小便宜,黄帮工能一口气拿出三百七十元,很大概率是和别人合伙的。
而少了的那三斤,就是他自己私吞了。
换句话说,这是他能拿到的利。
要是当面戳穿,他恼羞成怒,一气之下不收野猪了,这才是大麻烦。
而说别人让自己捎过来卖的也是这个理。
谢昭不是野猪的卖家,黄帮工就算要砍价,也不能拿捏着砍,他再往上虚高的报一点,最后假装牺牲自己的利益来满足黄帮工的心理价格范围。
那么,哪怕这二元钱一斤没有达到黄帮工的最低要求,可他也是心满意足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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