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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笨蛋”二字,君怀伤低低重复了一遍,眼眸微敛,有些不解的看向江徽司。
江徽司轻笑一声,竟连笨蛋一词都不知道,还真是个笨蛋,“笨蛋就是,你很容易相信别人。”
这个词应该是近现代才出现的,他听不懂,倒也不奇怪。
君怀伤听罢,耳根微红,没有再问,而是将头靠在江徽司的肩上。
原来搂抱便是这种感觉,儿时得不到的温暖怀抱,是这般滋味。
江徽司的身躯虽看似弱不禁风,却让他感受到了踏实,宛如漂泊已久的孤舟,终于找到了可以依靠的避风港。
她的笑声很好听,像夏夜微风拂过耳畔,带着微微凉意,寒鸦掠过,发出清越的啼叫,澄澈的玉石如洗如洒。
江徽司稍稍收紧了手臂,将他搂得更紧了些。
两人皆未发一语,安谧的室内,唯余彼此的心跳声响彻,如琴瑟和鸣,时而激越,时而沉抑,却极为和谐。
这种傻乎乎的行为,在别人看来,或许是愚蠢的,可在江徽司看来,却是一种难得的纯粹。
原著中的君怀伤满腹仇恨,精于算计,从不信任任何人,如今他的心扉慢慢敞开,尽管当下他们仅为盟友,但江徽司知道,时间便是最好的良药。
初到这个世界时,她只求苟活于世,从未想过君怀伤能与她合作,现在她的贪心渐起,得偿所愿仍想索要更多,妄图他能钟情于己。
倘若君怀伤并无此意,她也不会勉强,待推翻江参棠后,便拟一纸和离书给他,还他自由。
毕竟人生在世,本就向往自由,何苦强求他人。
江徽司轻叹一声,心里涌起一缕说不出的心疼,她对他的喜欢,犹如潺潺流水,淡泊无声,透着一股克制。
喜欢一人,便需为他着想,如果连他选择的权利都要剥夺,又何谈喜欢二字。
君怀伤又何尝不是如此,情人眼里出西施,昔日十恶不赦的潇王,在他喜欢了之后,便觉得处处都好。
他生长沐浴在女尊思想的熏陶中,观念早已根深蒂固,于他而言,喜欢便是畏惧,这般畏惧,化为自卑。
他能够英勇杀敌,纵横沙场,可在情之一字上,渺小无力。
他既然觉得江徽司好,就会不自觉地自认低人一等,怕说错话,怕她生厌,怕她不再对他好,他只能放低身段。
正如此刻两人同坐床榻,他却无法开口邀她共游,只因他连一双好腿都没有,他过往风光无限又能怎么样,今日还不是沦为废人。
“先吃饭吧,粥都凉了,你是想在床榻上吃,还是我扶你到轮椅上,咱们在桌上吃?”江徽司松开手,发现她抱的时间久了,胳膊竟有些酸麻。
她心想,这可不行,两年后君怀伤说不定就跑了,她得趁着两人还是妻夫时,多与他亲近,拉拉小手什么的。
看来,大夫说的那些补品,该吃的还是得吃。
“去桌上吧。”君怀伤也放下手,他怎么能在床榻上用膳,自然是要去地上吃。
潇王抱了他,说不讨厌他,那便是意味着喜欢他了,他心中的悲伤顿时一扫而空。
江徽司起身,将轮椅移至床边,一来二去,倒也熟练,推轮椅时得心应手,“嗯,我来扶你。”
“不用,我自己来。”君怀伤一手撑着床沿,缓慢地挪动着身躯,另一只手搭上轮椅的扶手,借力在轮椅上坐好。
让潇王来扶才算真正证实了他是废人,可他尚有几分用处,他没全废。
江徽司推着他来到桌旁,桌上摆着两碗枸杞糙米粥,粥中放了荷包蛋,还有点余热,不至太凉。
“是大夫做的饭,荒郊野岭唯有这些,将就着吃。”她递了汤匙过去,微微凝眉。
她都不知君怀伤爱吃什么,他伤势严重,她心中过意不去,下顿饭定要给他准备些好的吃食。
要是她会打猎就好了,就能上山捉只野兔或野鸡。
“不打紧,我什么都吃过。”君怀伤正色地听着,没有对那碗粥有丝毫不满,想当年他行军打仗时,无大鱼大肉,只食野菜面饼度日。
江徽司长缓缓地舒了一口气,抿了一下削薄的嘴唇,将自己碗中圆润饱满的荷包蛋夹起,轻轻地放入君怀伤碗里。
语调轻缓地说道:“你吃着,咱们一边吃,一边说,我有一件重要的事情需要与你商量。”
君怀伤看着碗中的荷包蛋,心头不禁聚起一阵热流,他抬眼望向面前的江徽司,鼻尖一酸,眼眶渐渐发红,下意识地把头转向别处。
“你说归说,不要给我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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