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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布鲁斯少爷,戈登警长来访。”
“好。”布鲁斯用一边的餐巾擦了擦自己的手指,他把嗓子里的饼干咽下去,干硬的碎渣磨刮食道,被推进胃里。
必须吃东西,他这几天只吃得下饼干。
“戈登警长。”布鲁斯伸出手和戈登握手,他看到戈登脸上的伤,立刻呼唤阿福:“医药箱。你替戈登警长处理一下伤口。”
“没关系。”戈登抬手没挡住阿福,被医用酒精杀了一圈。阿尔弗雷德皱着眉观察他脸上过分新鲜的擦伤,问道:“你过来时遇到什么?”
“开车没注意。”
阿尔弗雷德趁其不备,捏了把戈登的上臂,获得一个“嗷嘶”声:“轻了。应该是车被撞了。”
“问题不大,我有数,等会儿我自己来。”戈登说:“太忙了。回去还得查我被撞的这个案子。”
韦恩夫妇被杀一个案件,却像点燃了什么不得了的狂欢,街头犯罪数量飙升,以往只敢踹个邮筒的混混都开始尝试着弄一把小刀抢劫。针对警员尤其是他这个韦恩夫妇案主办人的谋害接连不断,审问之后,除了些被人雇来阻挠查案的,或者试图让自己的敌人背黑锅好借哥谭两大家族的报复除掉的,大多数竟然只是觉得好玩,想凑个热闹。
搞得像参加什么派对一样。
布鲁斯点头,问道:“距离案发已经五天,找到凶手了吗?”
“布鲁斯,”戈登心里一凉,痛觉都消失了一瞬:“你…别有太大压力。放轻松些。”戈登连连看向退到布鲁斯身后的阿尔弗雷德,管家冲他面色忧郁摇了摇头。
“我必须知道。”布鲁斯的眼眶红肿,面无表情:“按照警局最近的动向,你今天来就是为了告诉我凶手是谁。”
戈登叹了口气:“约翰·史密斯。哥谭本地人,街头流浪汉,不属于任何帮派。曾被抓过几次,这是他第一次实施抢劫,情绪过激,突然想,想扣动扳机。哥谭法院会判他终身监禁。”
事实上,罪犯的原话是一直没犯下大案子,突然想尝尝杀人的感觉,得知自己杀的是哥谭第一家族的韦恩夫妇时高兴得买了新夹克庆祝,用布鲁斯妈妈项链上的珍珠换的钱。
哥谭已经废除死刑。
无论约翰还是史密斯,都是再常见不过的姓名,约翰史密斯加起来,就好像是某种张三李四的代号,充斥着一股不真实感,很难让人不怀疑这凶手是假的。这个人很容易查到,但因为有一群主动来的,或是被人扔来领罪的假凶手,戈登这几天做的最多的工作反倒是无罪鉴定。
约翰史密斯是个无名小卒,韦恩夫妇是哥谭的大人物。但抛开双方的身份,在哥谭,这不过是个再普通不过的案子。
坏人杀了好人。恶人杀了善人。
只不过好人恰巧是首富夫妇,坏人恰巧是个流浪汉,反过来也不出奇。
只要哥谭的罪恶还持续一天,这种恰巧总会轮到某个家庭。
“这个人,现在在警局吗?”布鲁斯问。
“是。证据已经提交给法院,很快就会转到黑门监狱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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