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陆兆雪的好物件很多,陆蒙雨虽不知全貌,但看簪子的用料、做工,想也知道是妹妹平时会用的。
他听到前面的对话,表情已然古怪,待看到发簪,脸色都不对了,忙回头瞪陆兆雪。
——李氏和江停辞清清白白,你和这个臭小子不清不楚是吧?
陆兆雪:“……”一看就知道哥哥想岔了。
事已至此,她是不会认的,无辜道:“这是我的簪子?何时丢的,我竟没印象了。”
江绛行看了她一眼,话音似有深意:“这是方才钉住李家姑娘衣衫的簪子,救了她一命。”
这人喊的竟是“李家姑娘”,而不是“李氏”,人还怪好的。
陆兆雪暗赞一句,嘴上却没松口:“嗯?镯锦,这是你的簪子么?”
镯锦……镯锦实在无话可说。
但毕竟是小姐的簪子,一支足料的赤金簪少说也要三四两银,不算便宜,得替小姐拿回来,她不得不硬着头皮承认:“是我的。”
她伸手去拿,江绛行却往回一收,叫她落了个空。
镯锦:“……江公子?”
“抱歉,某并非信不过姑娘,只是当时掷出发簪的用劲极巧,某虽急于物归原主,却不想弄错人,少不得要请姑娘试试手。”
镯锦哪里会掷?她暗器都使得不好,更何况发簪。说实在的,在陆兆雪出手前,镯锦都没想到如今小姐的功夫竟如此出神入化。
她们四个和小姐是一起长大,一起练的功夫,功夫最好的向来是寄月,如今看……却是小姐了。
——小姐不愧是侯爷的女儿!
只是现在,镯锦有些下不来台。
她正打算为了小姐的簪子硬着头皮试试,赌对面两个文弱的书生看不出好坏,谁料陆兆雪却忽然一伸手,拦住了她。
“那大约是江公子弄错了吧。”陆兆雪温婉地笑笑,语调轻柔,看起来真似足不出户的娇弱大小姐,“其实不过一支赤金簪子,丢了就丢了,我想它的主人也不会介意的,此事劳江公子费心。天色不早,若无其他事,我们就此别过。”
她拉上哥哥,带着侍女上了车。大车骨碌碌驶离,留月下两道人影,茕茕对立。
“怎么办?”半晌,江停辞耸了耸肩,“你不肯暴露身手,人家也不肯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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