霍荀川自然不信,自从他来到南城,为他做蠢事的女生太多了。
前不久他那个垃圾学校还有个女生趁他打篮球的时候,往他的矿泉水里掺药,而后又联合几个男生趁他虚弱时,把他抬宾馆去了。
真把他当成一个光有美貌的花瓶了,他差点把那几个家伙打死,事后那女生的弟弟还敢来找他,他没把那女生送到监狱都不错了。
当然,法律对女性还是比较友好的,一个女生就算把他上了,他也没办法讨得什么好处,那女生顶多会被批评教育。
不能违背妇女意愿。
对于他而言,这些女生为了他做出什么来都不稀奇,那桑楠知道他喜欢这首歌,也不意外,让他意外的是桑楠竟然会弹唱。
这倒把他的好奇心勾起来了,他姑父是东红中学校长,今天非要带他来学校看看,让他好好准备一下,秋季高三入学,让他考进东红来,说是他爸的主意。
霍荀川对好学校挺不屑的,不管他上什么学校,以后都要回去继承家业,就算他是个草包,也无所谓。
他以后的路已经铺好了,想走哪条路,由不得他。
他还不如趁着年轻,多玩玩,多看看。
他不喜欢学习,觉得城市职高那混乱的氛围很适合他,他并不想考进东红来。
混过高考,他就会被送到海外留学。
这就是他的人生,已经被规划好了,他怎么作死都行。
闲来无事,林婧说今天文艺部有选拔大赛,非要拉着他来看看,他并不感兴趣。
但没想到那个瘦小的女生也在。
南方的女孩子好像没有长得特别高的,林婧已经算不矮的,也才一米六六左右。
火锅店那个女孩就更矮了,一米六二顶天了。
抱着看好戏的态度,想看这小女生出糗,可她唱了他最喜欢的歌。
霍荀川有点欣赏这女孩了,确实有点本事在身上,成功用一首歌引起了他的注意。
他修长的手指抓着少女的后颈衣领,对她充满好奇心,“你觉得我会信吗?”
桑楠知道他肯定不信,索性就胡编乱造,“好吧,其实这是我男朋友最喜欢的歌,你可以放开我了吗?”
霍荀川笑出声,放开了她的衣领,看着她白皙纤瘦的背,单薄又坚毅。
她后颈处细小的小绒毛,将白皙的脖颈衬托地格外漂亮。
霍荀川眼神沉了沉,“有趣,第一次见这么追男朋友的女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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