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色的辉腾缓缓在胡同里停靠,从车窗缝中飘出一缕烟雾,晚风一吹,渐渐散淡。
这辆车的设计语言突出稳重与内敛,与同档次的其他产品相比,从它身上找不出一丝张扬的味道,就像一个穿着得体、内有锦绣的老绅士,举手投足都带着地道的贵族调调。
青娆很喜欢这辆车。因为它身上带着设计它的国家的脾气——庄严,谨慎,一丝不苟。可以失败,可以低调,但无论何时都沉默地散发着不容忽视的影响力。
“嘶——呼——”
他将一口白烟吐到车窗外,扔掉烟头,然后靠在座椅上闭目养神。
人,可以沉默,他想,但不能沉寂。
一字之差,中间是天堂到地狱的距离。
当他拥有冗长的生命,一日三餐,家长里短,这些无疑就成了一种日复一日的酷刑。但如果能让时间过得有点意思,这样的长度便是一种恩赐。
你看,天堂和地狱的基础是一样的,不一样在于,你选择在这个基础上面盖什么样的房子。
青娆说不清自己到底想要什么,悠长的生命中,他天真的理想过,丰饶的拥有过,但是当时间的长河把他冲刷得孑然一身,一切的想要都变成了了无生趣,于是,他渐渐开始讨厌所有一成不变的东西。
幽幽寰宇,只要拥有无穷变化,永恒就不是一桩枯燥的刑罚。
因为变化本身即永恒。
汽车的后视镜里,映出青娆扭曲的笑脸。
他,或者她,沉醉于今晚的心情。
......
......
车门打开,青娆下来,径直向对面那扇铁门走去。
站在门前,他发了会儿呆。
事实上他在犹豫,不知道待会要做的事值不值得花费自己宝贵的时间。
要说值得,近百年以来,他觉得做得最值的一件事,就是吃掉莫征的心。当它在肚子生根,蠕动,旧主的记忆随之涌现,在自己脑海里上演了一出大戏。其中,他最喜欢那出生母啖父的戏码,他常常调出那个片段,以莫征的视角站在家门口欣赏整个客厅,欣赏巫玛不慌不忙的进食,欣赏地砖上堆砌的白骨肉渣。
“征儿,你回来啦。”
巫玛嚼着丈夫的头皮,语气像任何一位普通母亲在跟放学回家的儿子打招呼。
高潮!
整出戏的高潮!
巫玛当时的形象一遍又一遍在青娆眼前出现,他对着她的脸,激动地舔着嘴角。
青娆觉得,即使为了得到一个这样的母亲,也不虚自己精心换掉这身皮。
莫征,你真是不懂珍惜。
他如此想着,敲响了铁门,三长两短。
吱嘎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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