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曲谌对周慕并无特别感觉,不过是一句话而已,对他来说,说了也就说了。他并不是没有见过社会黑暗,但私生活一向干净,看着别人在他面前糟蹋人,他看不过眼。
这对他而言,不过一句话的事,转头他就忘了,但周慕没忘,第二次偶然遇见,便笑着跑过来,特别认真地跟他道谢,说要请他吃饭。
曲谌一时连他的名字都想不起来,还是他说了事情,他才记得那天包厢里似乎有这么个人。
正巧他的心情不好,也想找人喝酒,便答应了。
周慕是和林森截然相反的人,他是羞涩的、内敛的,相貌也清秀,不说话时看起来有些高冷。他爱穿白衬衫,黑色长裤,帆布鞋,衣服总是干干净净的,看起来很清爽。
曲谌对这样的人谈不上喜欢,事实上,他对很多人都是淡淡的,唯独林森是个例外。
只是他太想忘记林森了,他试过移情,却失败了;也试过淡忘,不听不想不看,依然失败,他本想着顺其自然,只是当他面对林森恋爱的事实,不得不再次考虑接触其他的人。
周慕算是最佳的人选。
不是因为他和林森相似,而是因为他们有太多不同。
曲谌留了周慕的电话,和他吃过几次饭,直到林森再次闯进曲谌的视线里。
只是不经意之间的相遇,却让曲谌整个人如同炸裂一般,几近失了言语。他全身僵硬,身体绷得紧紧的,站在那里,一动不动,直到林森笑道:“哟!挺巧的呀!”
说这话时,林森虽是笑着的,但曲谌一眼便看到他眼中的幸灾乐祸,原本紧绷的神经一下子就放松了:“是很巧。”
这是他们时隔八年之后的再次相遇,没有“好久不见”,也没有“我很想你”,而像是经常见面的朋友一般,打个招呼。
曲谌心里有些失落,本以为这样就结束了,但林森又说:“怎么了这是?车坏了?你去哪儿?要不要我送你?”
曲谌的心便如过山车一般,冲上了顶峰。
爱一个人便是如此,他可以掌握你所有的快乐悲喜!
曲谌也知道,他和周慕该结束了。
也许他不该再挣扎。
多年前林森在他心上撒下巨网,他越是挣扎,那网收得便越紧,逃脱不开的。
他解决了周慕的麻烦,也告诉他以后不必再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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