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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和零君说:“我在微博上发了一条转发抽奖的消息,如果转发破800人就能抽奖。”
零君略有些惊讶,说:“那岂不是人气很高了?粉丝都知道你的事情了?”
“也不一定啦。”
我话音刚落,他就暗自嘀咕一声:“这下惨了,受形势所迫,我必须要和你结婚了。”
我:“……”
明明是自己借机求婚,理由倒找得冠冕堂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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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中时期,和零君一下课就去超市,因为一日三餐都是零君煮,食材难免有清仓的时候。偶然被坐巴士的同学看到了,还一度以为我们同居。
我去超市就爱在肉食专柜还有零食区徘徊,高举起鸡腿,问零君:“炸鸡,我想吃炸鸡。”
“你口腔溃疡还没好,放下!”
我恋恋不舍松手,又举起碎猪肉的盒子,“肉丸,我想吃肉丸了!”
“又加醋?你以为你能吃?放下!”
实在无法,我就偷偷摸摸藏了一盒巧克力,等到零君付账的时候再塞进去。
姜还是老的辣,零君打开皮夹,语气颇无奈地说:“放回去吧,我就只有五欧。”
“……”行,算你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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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喜欢把水果也排个三六九等,最下等的要属苹果,我至今还无法接受它的味道,更别说是吃了。可偏偏零君把它当做宝,对“一天一个苹果,不用看医生”这句话深信不疑。
天气寒冷的时候,零君赖床,我就在他被窝里磨磨蹭蹭,催他起来陪我玩。
零君被闹得没法子了,披衣起身,突然回头,邪肆一笑,“不睡也行,那就吃水果吧。”
真是怕什么来什么,从零君的笑容中,我解读出了成百上千种含义——“天气严寒,不如我们吃苹果吧”,又或许是“最近身体疲乏,吃个苹果精神一下”。
总之这厮似笑非笑的样子,一看就没打什么好主意。
我抖若筛糠,勉力拒绝:“这不太好吧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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