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万福镇,梅溪河边。
祝余不断翻滚着手中的树枝,树枝顶端穿了一只烤得冒油的麻雀,油滴落在火堆上,发出滋滋声,接着便窜起一簇火苗。
麻雀在火苗的炙烤中发出阵阵浓郁的焦香,她闻着香味咽了咽口水。等到麻雀终于烤好,才迫不及待的咬上一口。
太香了!
一口压下去,外皮酥脆,盐味刚刚好。
祝余不禁为自己的手艺嘚瑟一把。
她从小就喜欢吃,在吃上也特别喜欢花功夫研究。
小小年纪,这烤麻雀的手艺可是比十里八乡的小孩都要好,就算是让万福镇的大厨来做,也未必比得上她。
吃着嘴里的美味,祝余感觉人生的幸福不过如此了:大口吃肉,吃饱穿暖。
乐得她一双眼睛眯成了一条缝,巴掌大的麻雀愣是被她吃出了宴席的味道。
吃完她熟练地收捡起骨头,毁尸灭迹,又用荷叶捧了水浇灭了火堆。
等到晨光散去,她身上的肉味也散的差不多了。确定不会被大伯娘发现她这才背上猪草,准备家去。
也不知道爹去哪里了,什么才会来看她。祝余的心里就不得劲。
从三岁起,她就没再见过她爹,而是一直被她爹寄养在大伯家。
时光荏苒,七年很快就过去了。她今年已经十岁了,可还是没见到她爹的影子。
寄养的生活,一点也不愉快。
天不亮就得干活,烧水做饭打猪食,样样都得干。
干的活多不说,还吃不饱。如果不是经常趁着上山打打牙祭,估计她早就饿死了。
隔壁花婶家的闺女跟她同样大,可是早就出落的亭亭玉立,这两年都有媒人上门了。
她却像个烧火棍,瘦不说,还黑。
每天除了干活,就是跟着村里的孩子们满山乱窜,爬树掏鸟蛋。
想到这里,祝余叹了一口气,从旁边又薅了一把猪草,把身上的背篓塞的冒尖尖。这样她回去大伯娘祝氏才不会又说酸话。
虽然她早就听出茧了,但还是受不了祝氏编排她爹的不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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