郡王府很热闹,沈安拎着一篮子卤猪脚被围住了。
“这是什么?”
赵允让的儿孙多的能让赵祯喷血,也能让沈安觉得眼花缭乱。
“是猪脚。”
“猪脚?”
一群最大三十多,最小四五岁的男女都惊讶了。
“谁吃这个?”
大宋顶级的食材是羊肉,猪肉是十八线开外的东西,一般的有钱人和有身份的人都不会吃。
苏轼弄了个东坡肉,还作诗调侃,实则是穷的。
那时候他在黄州还要开荒种地,羊肉属于奢侈品,所以只得朝着猪肉下手。
“咳咳!”
两声干咳传来,这些男女就像是遇到领导来查岗了,都束手而立。
一个老头缓缓走了过来,途中还吐了口痰。
他眉头紧紧的皱着,看着有些苦大仇深的模样。
“都站在这里做什么?”
老头淡淡的扫了一眼这些人,突然喝道:“滚!”
这群人马上作鸟兽散,沈安也知道了他的身份,就把篮子放下,躬身道:“见过郡王。”
赵允让看了一眼沈安,问道:“篮子里是什么?”
沈安说道:“猪蹄。”
“先前说猪脚,现在说猪蹄,老夫的儿孙们都被你糊弄的不知所谓,沈安,你该当何罪!”
沈安愕然道:“小子在家中就称呼为猪脚啊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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